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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书阁 -> 其他类型 -> 重生后,我被迫成了黑道大小姐!-> 655、一个小人物的故事。 655、一个小人物的故事。
- 大年三十,团圆夜,他们倒是会挑日子。”听到马达汇报对方约定的时间,柳语彤冷笑一声。
“看来是算准了我们放假,人手可能不齐,才故意选的这个时间。”
马达:“大小姐,我觉得没必要搭理他们,他们说哪天就哪天啊!”
柳语彤忽然问:“消息确定属实吗?槐城那些人全都会到?”
马达点点头:“基本属实。”
根据他们收集到的情报,对方这次下了战书,似乎联合了槐城当地所有道上的势力,颇有一副借这一战定乾坤的架势。
柳语彤:“那就答应下来,都什么年代了还混社会?正好把这些社会毒瘤一网打尽,这样张涛也能早点通过辨证提前出来。”
要是只是他们中的某一家,她可能理都不想理,但要是全部到场,那就值得理一理了,正好一锅端,也省心了。
马达问:“大小姐,那我们要叫多少人?”
柳语彤:“韩信点兵。”
马达瞬间秒懂,那就是全力以赴了呗。
不知道槐城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,见到上千人会是什么表情?
那群城巴佬估计要被吓尿吧?
不过,能让万龙会动用全部力量,他们也算是死得其所了。
柳语彤又补充了一句:“这不是强制的,大家方便的就过来,不方便的就在家过年,反正我们也是配合警方一起行动,少点人也没关系。”
槐城那些大哥们可能打死都想不到,一个在他们眼里特别“黑”的社团,人数超乎他们想象就算了,居然还要报警,不对,压根就是和警方一头的。
“配合警方?”
马达反应过来:“大小姐,您的意思是调查组已经下来了?”
柳语彤点点头:“时代不同了,马达。那些家伙还想着靠着打打杀杀占地盘搞灰产,迟早是死路一条。万龙会能走到今天,不是因为我们多厉害多能打,而是因为我们懂得顺势而为,懂得什么叫做合法合规。想要长治久安,就是不能越过底线。”
“你去召集人手吧。对了,别忘记在槐城包个大点的饭店,解决完那边的事大家一起跨年。”
“是,大小姐!”
马达回到明珠城后,和云城他们聊起了天,就聊到了这特殊的大年三十和槐城那帮人约战的事。
“云哥,你猜多少人会回来?毕竟都在家过年,突然召集,不少人怕是走不开吧?”
云城几乎想都没想,斩钉截铁地说:“全部!”
“只要大小姐号令,弟兄姐妹们一个都不会少!”
“这就是我们万龙会的凝聚力!”
...............
明珠城郊外七十公里处,一个偏僻的村子。
雪从前半夜开始下,到清晨时,整个村子已覆上一层不薄不厚的白。
程刚提着一个大大的黑色行李箱,背着双肩包,从唯一 一班乡镇小巴上下来,鞋底踩在雪上,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。
村口那棵老槐树还在,枝桠被雪压得低垂着,树下站着个人影,穿着臃肿的旧棉袄,围着一条褪了色的红围巾,正跺着脚取暖。
程刚脚步顿了下,随后加快走了过去。
树下的人听见动静,抬起头来。
那是一张十二三岁少年的脸,冻得发红,要求是鼻尖红得厉害,但眼睛却很亮。
少年是程刚的弟弟,名叫程磊。
“哥,你回来啦!”程磊惊喜地喊了一声。
“等多久了?”程刚看着弟弟通红的耳朵,伸手帮他拍掉肩上的雪。
“没多久,就一会儿。”
程磊看着哥哥身上的黑西装,眼睛顿时亮了:“哥,你穿这身衣服帅啊!”
程刚今天特意穿了万龙会配发的黑色西装,外面套了一件深灰色的羽绒服,他穿成这样,其实就是想告诉弟弟,自己终于出人头地了。
“冷也不知道戴个帽子。”程刚从随身包里掏出一顶崭新的羊毛帽,扣在了弟弟头上。
帽子是深蓝色的,柔软厚实,标签都还没拆。
程磊摸了摸帽子,习惯性地问道:“哥,这多少钱啊?很贵吧?”
“别问多少钱,暖和就行。”
程刚揽住弟弟的肩膀,往村里走:“家里炉子生了吗?”
“生了,早上起来就生了,屋子里可暖和了。”
程磊说着,忽然想起什么,从怀里掏出一个煮鸡蛋。
“哥你吃早饭没?我给你煮的。”
程刚接过鸡蛋,居然还是温的,他看着弟弟冻得发红的五指,喉咙忽然有些发紧。
一年前他刚出狱回来,弟弟程磊就站在那棵老槐树下,比现在小一圈,那时弟弟穿着的也是邻居孩子穿剩的旧棉袄,小手和小脸冻得发紫,看到他下车后,也是从怀里掏出一颗非常珍贵的鸡蛋。
当时他没有行李,一无所有。
弟弟只是拉住他的手,小声说:“哥,吃完鸡蛋我们回家吧,我烧了炉子,家里暖和。”
那间老屋,是他们父母留下的唯一财产。
父亲在程刚十五岁时出车祸没了,母亲撑了三年,病倒了也没钱治,拖了一年也走了。程刚当时十七岁,辍学去城里打工,把十一岁的程磊托给邻居照看,每月寄钱回来。
后来弟弟突然得了重病,急需一大笔钱。走投无路下,有人告诉他一个变压器里的铜能卖一两千,他没忍住选择干了,和别人联合偷了七八个变压器,最后被抓了,因为未成年的缘故被判了两年。
他到现在还记得被抓那天,帽子叔叔问他知不知道这是犯法,他低着头说知道,但弟弟不做手术会死。
帽子叔叔沉默了片刻,还是依法把他带走了。
在笆篱子里两年,他每个月都能收到弟弟的信,信里说他收到了好心人的捐助,病治好了,学校还免了学费,让他上学,那时候他哭了,哭得很彻底。
出狱那天,天空是灰蒙蒙的,他拿着释放证明站在笆篱子门口,口袋里只有狱警塞给他的一百块路费。
回到家后,他看到了身材更消瘦的弟弟,他才知道,弟弟这两年基本上靠吃百家饭活下来,这个从来没人跟他说过,弟弟也没说过。
后来,为了让弟弟过上更好的生活,他再次来到了城里。
作为一个有前科的人,很难找到像样的工作。
工地不要他,说他是有案底的,怕他在工地闹出事,餐馆洗碗也嫌他坐过牢晦气。他就这么在桥洞下兑付了快一个月,偶尔接到散工能赚个几十块钱,经常两天才吃一顿饭.....这些残酷的经历又让他忍不住想重操旧业,可一想到弟弟,又硬生生忍住了。
一天下午,就在他快彻底扛不住的时候,他看到了一家在当地最火的超市发出的招工启事。
原本他是本能要忽略的,因为他坐过牢碰壁了很多很多次,就觉得这招工跟自己没关系,可实在是饥寒交迫,迫使他想抓住这个救命稻草,试一试。
可当他看到上面的内容,却是愣住了,以为自己是饿花眼看错了。
【万龙超市招聘仓库整理员、配送员、保安等岗位,此次招聘为限定岗位,刑释人员优先,有意者请到XX路顺昌大楼XX号人事部面试。】
程刚在电线杆前站了十分钟,最终撕下了那张启事。
死马当活马医吧,他这么想。
面试的地方是一栋看起来非常气派的写字楼,前台是个笑容很好看的姑娘,听他结结巴巴说自己有前科时,眼睛都没眨一下,只递给他一张表格。
“填一下基本信息,相对你的过去,我们万龙会集团更看重你现在和将来的表现。”
面试他的是个二十多岁,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,自称是超市的人事主管。
对方看完他的履历后,问了他一个问题:“如果现在有一份正当工作,和你以前来快钱的路子摆在一起,你会选哪个?”
程刚沉默了很久才说了一句:“我只想给弟弟做个榜样。”
人事点点头,没再多问,只是说:“明天来上班,就灵山区分店仓库整理员吧,试用期一个月,月薪到手两千,转正到手两千五,缴纳五险一金,有问题吗?”
程刚愣住了,他准备好的所有恳求的话都堵在喉咙里,最后只挤出一句:“你....你们真的要我?”
穿黑色西装的人事笑了:“你人不来,我怎么知道要不要你?”
“对了,公司有租房补贴,包一餐,普通员工也有内部的医疗基金,员工以及直系亲属大病可以申请补助,但不是百分百的。”
黑衣人事指了指自己的左胸胸口:“想百分百报销补助,就要和我一样穿上带有LOG的衣服。”
程刚看着那个特别帅气的龙型LOG,那是他出狱后第一次想哭。
头一个月,他在万龙超市分店的仓库工作,每天六小时,三班倒,主要是整理货品、核对清单,活不重,但要求细致、认真。
和他一起工作的还有七八个人,闲聊时他发现,其中个别人也有一段特殊的过去,有打架伤人的,有被骗进传销后出来的。
但在这里,没人提这些。
店长每天会来巡一次场,话不多,但谁感冒了,桌上就会多一盒药,谁家里有事,打个招呼就能调班。月底程刚就拿到了工资,没有押一天的工资,全是当月提前三天发当月工资,并且工资条上清清楚楚写着,基本工资、绩效、全勤奖,还有代扣的社保和公积金。
他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就汇了一部分给村里邻居婶婶,让邻居婶婶取出来给弟弟,做生活费。
弟弟借用村里的电话给他打了电话,让他不要太辛苦。
他真没觉得辛苦。
一天六小时,他甚至都觉得时间太短了,太轻松了,甚至都有些怕哪天被开除。
可每次主动申请加班,无一例外都会被主管或店长驳回。
店长说,在这里除非遇到紧急情况,否则没有加班这一说。
店长还说,这是那个他从来没见过的神秘大老板定的规矩,大老板说,万龙会集团的员工不仅仅只为了工作,也要学会生活。
这话直接把程刚听呆了,什么神仙老板?
第二个月转正,工资涨到两千五,他还额外拿到五百元租房补贴。
这笔钱正常一个人在明珠城租房是完全够用了,要是选择偏僻点的地方,甚至能租到两室一厅,就是通勤花的时间要长点。
第三个月,他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一份三千块的大红包,打听后才知道,是大老板心情好给所有员工都发了红包。
这个动不动就撒钱的操作,他反正是震撼的,更多的是疑惑。
他没忍住问了店里的一名穿黑衣的主管:“公司为什么对我这种人这么好?”
那主管点了支烟,慢慢道:“程刚,你知道什么叫人吗?”
“人不是由他犯过的错定义的,是由他想成为什么定义的。公司给你机会,大小姐给你机会,不是施舍,是投资。大小姐跟我们说过,我们要相信,一个被社会抛弃过的人,一旦重新站起来,会比谁都珍惜站着的资格。”
程刚心里被彻底触动了,他也问出了一直好奇的问题:“那为什么大家都拼命想成为核心成员?”
黑衣主管笑笑:“因为核心成员代表了大小姐的亲自认可,这是最大的荣誉!”
“当然了,说实际点,那就是待遇会更好,双薪,未来能成本价购买公司开发的房产,亲人全额医疗报销。但是要求也更高,任何时候,对公司忠诚,对同事团结,对自己严格,尤其是对大小姐要绝对的忠诚!赴汤蹈火在所不辞,你能做到吗?”
那天晚上,程刚躺在床上睁眼到天亮。
他做了一个决定,他要成为公司里最好的员工之一,他也要穿上那身黑衣。
因为有充足的个人时间,他一下班就跑去律所学法律,回家也是抱着书啃,几乎到了悬梁刺股的地步。
半年后,因为工作认真细致、从未出过错,他被调到了配送调度中心,工资涨到四千。
年会前,他通过了三次内部的超严格考核,成为准核心成员。
这意味着,只需再等待一段时间,他就能和其他准核心成员一起,参加大小姐为他们举办的晋升仪式。
他得到消息后,激动得几天都没怎么睡着觉。
年会那天,他第一次真正直观地感受到万龙会集团的实力,密密麻麻数不清的员工,那些黑衣人也是密密麻麻的,气势无与伦比。
他也终于见到了那个非常年轻的大老板,哦不,应该是称呼大小姐了。
大小姐真的非常美,美得他从未没见过能有与之相比的人,即便是电视里的明星,在她面前也犹如繁星比皓月。
他从大小姐手中接过一套量身定制的黑色西装,以及一本红色封面的书籍,他庄严并激动地做了宣誓。
回去后,他站在试衣镜前,看着镜子里那个站得笔直的男人。
西装很合身,衬得他肩膀宽阔,腰背挺直,看起来还有些小帅气。
然后他对着镜子笑了,笑得很开心。
他虽然只是一个小人物,但他觉得自己终于活成了一个人该有的样子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