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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书阁 -> 散文诗词 -> 穿成恶女养崽暴富,权贵争当后爹-> 第37章 真·捡来的

第37章 真·捡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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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爹,咱家的钱都没了吗?”

    “爹,你还有没有钱放在其他地方?”

    “爹,再找找,看会不会还有钱落在哪个角落?”

    宋玉函一连三问,一句比一句声音颤抖。

    他不敢相信,自家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。

    宋老爷子躺在摇椅上直唉哟,顾不上回答儿子。

    ——被反手捆绑了一晚上,这身老骨头都要散架了。

    得知家里没钱,李氏捂着脸直哭。

    她可不想过苦日子!

    顾氏和赵氏以前过得那么惨,吃糠咽菜,衣服也布满补丁,还得干重活累得一身臭汗,她不要啊!

    宋爱爱则小脸煞白。

    以往二叔三叔缺钱用时,时常当屋里的被褥衣服,为了吃口饱饭,二婶的嫁妆全都当光了。

    家里现在没钱,祖父和爹娘会不会拿她的衣服去当?

    她的衣裙可都是身为知县夫人的表姑送的,全家最漂亮。

    不当她的当谁的?

    一旁的宋文却是松了一口气,家里没钱就有了不还砚台钱的借口,挺好——

    他不担心家里没钱。

    因为爹和娘都有私房钱,妹妹和弟弟不好说,但他们肯定会给他花。

    宋斌才两岁,啥事不懂,见李氏哭,他也跟着哭。

    “钱谁拿的?”宋玉函问。

    “还能有谁?”宋老爷子这会儿已经缓过劲来了,他指认道。

    宋玉函:“宋早早?!”

    几乎是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宋老爷子重重点头。

    动作颓废,但也像在哀怨控诉。

    “这个贱货!”宋玉函骂道,“去找她!”

    “找个鬼?你知道她现在人在哪儿?”宋老爷子道,“再说……”

    他看了看围在门口瞧热闹的村民,欲言又止。

    宋玉函立刻会意。

    当年老爹侵吞小叔家产时他已十岁,体会到了有钱的快乐。

    “去去去,散了,都散了,没什么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他走到门口,用扫帚粗暴驱赶众人,转身砰一声关上门。

    又把李氏和几个儿女也赶走。

    宋老爷子这才压低声音说道:“这事要是抖落出来,我们也吃不了兜着走。”

    宋玉函:“怕啥?我们现在跟县府是亲家。”

    转了转眼珠,笑着补充道,“咱可是真亲家——”

    他们才是一家人,爱丫儿是表姐刘氏的亲表侄女。

    宋早早挡了自家闺女的亲事六年,他早就看她不顺眼了——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早早,你说的是真的?”

    宋老三听完宋早早的话,不敢置信地问。

    从小宋老爷子就告诉他,他是自己捡来的乞儿,快饿死了,是宋老爷子救了他一命。

    “嗯,宋老头儿亲口承认的。”宋早早说。

    “那、那你爹呢?”宋老三结巴地问。

    宋早早深吸一口气,对不起了爹——

    “他才是真·捡来的。”

    宋早早是穿书,掌握全本剧情。

    按照原情节,宋老二和宋老三的身世会在大结局时揭秘。

    由于宋老爷子私吞自家财产是在三十年前,那时宋老二四岁。

    宋老二心思重,觉得四岁的年纪就应该懂事,为自己全然不记得此事而自责。

    再加上从小忍饥挨饿又长年干超负荷体力劳动,身体落下了亏空,受打击后一病不起,不到半个月就嘎了。

    是故,为了老爹的寿命考虑,宋早早选择对他隐瞒。

    桌上摆着一只蓝布包袱,里面是老宋家的全部家当——一百多两银子。

    当然不可能全都是以前宋小弟家的。

    也有一部分是宋老头搬到清泉村后挣的。

    可是再挣不也是从宋老二老三身上盘剥下来的吗?

    四不舍五入,钱都是宋老二和宋老三的。

    此刻自然是全归了宋老三。

    宋早早不在乎。

    她手握几百两,两套房产,还有卤味生意,完全可以孝敬爹娘。

    “这些真是我的?”宋老三看着包袱,不敢相信。

    “对呀。”宋早早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宋老三搓着手,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大约一刻钟前,他还是个没地没工作没存款的三无人员。

    现在突然就成财主了?

    赵氏也是惊讶得合不拢嘴。

    宋早早淡淡一笑,起身往外走——就让三叔三婶乐呵会儿吧,她要先去卖卤味了。

    厨房里,顾氏和宋老二已经把卤味分装完毕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四层食盒是给云记的供货。

    去骨凤爪、筋骨棒、鸭掌和鸭脖,每种各一层。

    云老板昨天把四种卤味全部试吃了一遍,每种都很喜欢,拿不准哪种更受顾客欢迎,所以每种都来一层。

    “早早,咱们走吧。”

    顾氏背起背篓,她昨天已从商行辞了工,在家帮宋早早。

    宋老二把比较重的背篓和篮子都挎到自己身上,一手提起食盒。

    离上工还有段时间,他先送妻女到摆摊的地方,然后再去云记送货。

    “爹,天热,您多喝点水,小心中暑。”

    宋早早将装着灵泉水的盐水壶给他背上。

    然后挽着顾氏的手,拉着宋锤子,刚走到门口,就见周婶子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一小串铜钱:

    “你这丫头,怎么不声不响搬到城里来了?”

    多亏她昨天跟踪了宋老三,不然想吃凤爪都找不到人。

    “你这不是害我嘛——”

    把凤爪做得那么好吃后突然搬家。

    以后她再想吃还得来回多陪二十里——

    坑啊——

    想到这里,她赶紧劝宋早早道:“早早,以前是婶子不对,宋家昨晚遭劫了,他们不报官,反而鬼鬼祟祟躲在屋里不知商量什么,村里人都看出他们不是好东西,你们回来吧,我们给你们修房子——”

    每天跑二十里地,她这老胳膊老腿吃不消——

    宋早早:“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宋早早当然不理会周婶子的夸张,只卖给她两份凤爪和两份筋骨棒,嘱咐她要在一天内吃完。

    周婶子临走时还有点舍不得,“那个……鸭掌和鸭脖也卖给我呗?我带的钱够。”

    宋早早道:“一人限购四份,要不你就站在这儿吃,想买多少都成,但前提是一定要吃完再走。”

    省得到时候吃坏肚子赖她。

    她可舍不得给这个大嘴巴加灵泉水保鲜。

    别以为她不知道,周婶子在背后逢人就蛐蛐她未婚先孕,还撺掇着村民看她显怀的笑话。

    要知道,这是在女子贞洁重于性命的古代,传播绯闻就等同于嫌她死得不够快。

    周婶子无奈,只好悻悻地走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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