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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4章 二婚家庭里的炮灰女儿(3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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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元初这个小世界是打算生孩子的。

    结不结婚可以单说,但孩子要生。

    如果邹凛没有撞上来,她大学毕业以后会海选一个长得好、个子高、智商好、情商合格、全家都是正常人的男人来当她孩子的爹。

    现在嘛,邹凛撞上来了,她可以把他列为孩子爹第一顺位候选人。

    现代开放小世界,谈恋爱根本不算什么事,元初心态放松,合则聚不合则散,有几个人真的能一辈子就谈一次恋爱,然后步入婚姻、相守到老的?

    很少!

    所以,要享受恋爱的过程,但不要赋予恋爱太多的意义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聚餐之后,元初跟邹凛的联系就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元初从大三起就不住校了,邹凛也不住。俩人早上可以一起去学校。以前元初自己开车过去,现在搭邹凛的车过去。

    下午上完课之后,俩人还会约着一起回来。

    颜炳强和杨凤兰很快就发现了邹凛的存在,悄悄问元初:“是男朋友还是预备役啊?”

    “预备役啊,他又没表白,现在只是玩得比较好的朋友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我们学校研究生。”

    “哦~”

    颜炳强和杨凤兰现在思想开放得很,大概了解一点情况之后,就不再过问了,一切全凭元初高兴。“啥时候需要我们露面了,提前两天告诉我们哈,我们俩要打扮一下。”

    元初表示,“你们俩现在已经是走在时尚前沿的老头老太太了,哪还需要刻意打扮呀?”

    颜炳强和杨凤兰哈哈大笑,“那我们也得稍微打扮一下,表示我们对你的重视。你的事情都是大事。”

    娘家人稍微强势一点,婆家才不敢欺负人。这也是他们从女儿那段不太成功的婚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。

    当初怀玉嫁给章炎,他们虽然不满,但还是竭尽全力对章炎好,甚至对他的寡母都很照顾,每年给她送不少东西,就希望他们能够对怀玉好一些。结果呢?这母子俩大概只会觉得他们是软柿子,好欺负,只会得寸进尺、贪得无厌。

    他们俩之所以那么努力地向上走,一方面当然是内在需求,人总是向往更高一点的社交圈子的。还有一个就是外在动力了,他们走的越高,才能给初初撑腰,才能让她以后的婆家不会看低了她。

    当然了,他们家孩子那么优秀,如果她未来婆家态度不好,那他们一定极力怂恿她换个婆家。

    这年头,谁离了谁不能活呢?

    ***

    高校生谈恋爱,还是讲究一点点仪式感的,据元初观察,确认恋爱关系的高发期有两个,一个是跨年的时候,另一个是情人节那天。

    京大跨年还比较隆重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百年讲堂前的广场上会举办活动,有歌舞表演,还有校长讲话,很多处于暧昧期的、或者互有好感的小年轻会相约一起去参加跨年活动,在人潮拥挤中牵起对方的手。

    如果对方没有甩开,那这个恋爱关系基本上就确立了。还有的能更进一步,比如拥抱。没办法,人挤人嘛。

    不过这样确立的恋爱关系不太牢靠,有一部分过不了多久就分手了。

    元初和邹凛也随了一次大流,俩人去参加跨年活动了。

    很显然,双方对跨年活动的“副作用”都是有了解的。

    邹凛在人潮中牵住了元初的手,元初没有甩开他。

    当然了,牵住以后俩人就逆潮流而动,从跨年活动上撤退了,毕竟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。

    离开人潮,坐进邹凛的车里,启动车子,开启暖风,邹凛说:“我想亲你。”

    元初直接亲了他。

    一吻结束,俩人都有点气喘吁吁。

    元初问他:“继续吗?”

    “酒店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邹凛立刻启动了车子。

    元初在路上给姥姥姥爷打电话,“我今天要跟朋友出去玩,不回家啦。”

    杨凤兰提醒她:“知道哪儿有便利店吗?不行去药店买也行。”

    元初哈哈笑,“姥姥你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!”

    杨凤兰“哼”了一声,“你姥姥是过来人!是不是邹凛那小子?”

    “是他。我先去试用一下哈。”

    俩人中途在药店停了一下,买了一盒计生用品,然后直奔酒店。

    邹凛是个学霸,各方面都是,理论知识极为丰富,并且很快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,表现出了很高的实践能力。

    云收雨歇。

    邹凛问她:“试用还满意吗?能不能转正了?”

    “你已经是我正式的男朋友了呀。”

    邹凛抱着她亲了好几下,“你接受一个入赘的丈夫吗?”

    元初:“……你是知道我想招赘吗?”

    邹凛愣了一下,随即把头埋在她脖颈处笑了起来,“我不知道。只是我想入赘。我就想当上门女婿。我爸妈也致力于要把我赘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呀?”

    “我爸妈的想法可能比较与众不同一点。”

    元初摆好了洗耳恭听的架势。

    邹凛是家中长子,他还有个妹妹,违反政策生的。他父母因此而失去了公职,下海经商了。俩人都挺有生意头脑,家里事业做得还行,用邹凛的话说,“亿万富翁肯定是称得上的”。

    但是邹爸邹妈明确跟他讲,他们俩打拼的这些,都要留给小女儿,让邹凛自去打拼事业,不要想着依靠家长,这里邹凛引用了邹妈原话,“你要是能傍上一个富婆,从此吃上软饭,那也很不错”。

    邹爸邹妈早早就立下了遗嘱,还让邹凛签下了放弃遗产继承协议。

    邹凛都签了。他跟元初说,“我爸妈同时也签字放弃了让我履行赡养义务。这些都是进行了公证的。”

    元初不得不说一句,“你爸妈的想法确实挺与众不同的。那你难过吗?”

    “那倒也没有。他们既没打压我,也没虐待我,他们不怎么爱我,但也没把我当仇人,我们之间就是感情比较淡一点而已。

    我从小是跟我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一起的。他们都是知识分子,是好朋友,住的很近。我比较热衷于学习和研究,是受了他们影响。我妹在我父母身边长大,她受我父母影响更多一些。我们相处不多,感情一般,不好不差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住的房子?”

    “那是我自己买的。跟我父母没关系,用的是我自己挣的钱。初初,你信我,我没有父母的馈赠,也可以挣到钱的。”

    元初说:“吃软饭也不是不行,我有钱。”

    邹凛笑着亲她,“需要服务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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